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需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 《公司章程》修订包括变更经营范围、不设监事会等多项内容,原经营范围拟新增航空运输设备销售[3][5][6][7] 股东权益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起诉[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董事相关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7]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 - 公司可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4][15]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1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不当然解除[16]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16]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需承担[16]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应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9] 董事会职权及运作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17]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新增电子通信方式表决[18]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流程,规范其运作[18]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相关列席人员[30]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2]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2] 财务及资本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3]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会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2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上工申贝(60084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