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选举投票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3] - 股东 10 万股有表决权股份,选 N 名董事共享 10×N 票表决权[3] 选票有效性 - 选票投票权总数≤合法拥有数则有效[4] - 投票权分散投多位候选人需重确认数额,否则作废[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5]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可能超拟选聘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5] - 候选人得票未超半数致当选人数不足,符合者当选,剩余重选[5] 信息披露与实施时间 - 公司需披露投票制度、当选董事得票绝对数等信息[6]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