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熙菱信息熙菱信息(SZ:300588)2025-12-10 20: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6] - 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与解聘 - 出现七种情况应改聘,改聘时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事务所[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4] 信息披露 - 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23] - 事务所分包或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7][21]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8] 信息安全 - 选聘时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0] - 选聘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和要求[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