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证券事务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 作。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 司董事会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