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熙菱信息熙菱信息(SZ:300588)2025-12-10 20:1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8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9]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新上市申请等5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时间涉及2个交易日[11]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可转让股份额度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22]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2]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2]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 董事、高管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3] 离任限制 - 董事、高管离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起六个月内将其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4]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违规追责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可追究其责任,包括处分、追收益、追赔偿、移司法等[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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