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5]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免[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研究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搜寻物色合格人选并审查[10] - 有权行使董事会赋予职权,可委托猎头公司协助找人[11] - 对董事会负责,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候选人提名经股东会通过[11]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13] 提名委员会工作安排 - 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人力资源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8][15]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年度股东会回应提问[1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同意可豁免[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反对票数相等主席多投一票[22] - 可通过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召开[23] -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4] 提名委员会表决规则 - 委员对议案形成通过、否决或补充资料再议结论[25]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4] - 委员及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6] - 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有利害关系委员可参加表决[26] - 董事会认为不适当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7] 其他 - 控股股东应尊重提名委员会建议,否则不能提替代性人选[11] - 应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12] - 董事、高管选任需经多道程序[19] - 应研究董事、高管当选条件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9]
天图投资(019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