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飞利信飞利信(SZ:300287)2025-12-11 07:52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策权限指标占比30%,对应绝对金额有多项超3000万或300万[4][5] - 股东会审议标准指标占比50%,对应绝对金额有多项超5000万或500万[5] 部门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可行性研究、日常管理及档案管理[8][9][12] -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筹措等[9][12] - 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投资方案与实施 - 确定方案考虑现金流量等指标选最优[11] - 实施后取得投资证明或有效凭据[11]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11] 监督与报告 - 证券事务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6]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权[16][17]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与修订权归董事会[19] - 制度自批准日实施,修改亦同[19]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