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3]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5]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上年末(无限售+有限售)×25%[8] - 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信息申报与通知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0] - 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变动报告与公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减持计划实施前后需按规定报告并公告[13]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二日内披露[14] 股份锁定规则 - 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股份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8] - 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自动解锁[19] 问责与处理 - 公司应在10日内将问责决定及结果报送监管机构和深交所[23] - 违规买卖股份可采取责令改正等问责措施[22] - 实施股权激励时可对违规者采取限制措施[22] 账户处理 - 董事和高管多账户应合并,合并前各账户分别处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