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候选人[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且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离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9] 其他规定 - 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22] - 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津贴并披露[22] - 制度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