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60064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2月修订) | KH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建设 委员会【沪建经(92)第435号】文件批准,由原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开发公司改制 成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26001W。 第三条 公司于1992年5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以沪人金股字(92)第 37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社会公众股9500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 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1000万股,于1993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