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SH:603657)2025-12-11 17:32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公司对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划分: 1. 公司的"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 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投资和交易决策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 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 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