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 -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 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不存在重大隐瞒和遗漏。 1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SZ000090号 致: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路维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 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东会的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