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SH:600379)2025-12-11 17:45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陆群威律师和谢淮桉律师列席了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宝光真空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表意见。本所律师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 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