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以及股东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的公告
惠而浦惠而浦(SH:600983)2025-12-11 17: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议案[2] - 拟调整董事会结构,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3] 股东协议相关 - 2021 年 5 月 6 日与惠而浦投资签署《股东协议》,2025 年 10 月 28 日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拟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7] - 《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规定董事会 12 名董事,格兰仕推荐 8 人、惠而浦投资推荐 3 人被提名,格兰仕推荐一人任董事会主席[7][8] 股份相关 - 锁定期为要约收购交割后 5 年,未经另一方同意,双方不得转让股份[8] - 锁定期内,惠而浦投资转让股份需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格兰仕,转让后持股至少 17.0%[10] - 锁定期内,格兰仕转让股份需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惠而浦投资,转让后持股至少 51.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76643.9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公司运营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 25%,上市交易 1 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22] - 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1 人[3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7] 交易审批相关 - 修订后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由董事会批准[39][40] 财务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5]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47] - 公司合并、分立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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