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60064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外高桥外高桥(SH:600648)2025-12-11 17: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1] - 2025年12月修订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6月版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54] - 整章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新增党委章节[7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59,912,218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1,159,354,718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00,557,500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0] - 2025年12月修订版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6月版规定为3%以上[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的在五日内发出通知[29][30] - 股东会/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3] 利润分配 - 2025年12月修订版规定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6月版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0] - 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12月修订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6月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81]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相关方面提交报告[7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