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4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勤勉与忠实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