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惠而浦惠而浦(SH:600983)2025-12-11 17: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任何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或其他任何权 益性证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