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