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5 - 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4] - 负责研究建议长期战略等事项并检查实施情况[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