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惠而浦惠而浦(SH:600983)2025-12-11 17: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 立董事至少占董事总人数的 1/3,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