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5] 下设机构 - 下设工作组,审计总监负责日常工作[5]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职责范围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8][9] 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评估报告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1]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6] - 两名以上成员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开[16][18] 会议通知 - 常规会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通知时限和方式由召集人酌定[18] 会议主持 - 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9]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可通讯表决[22] 会议列席 - 审计工作组成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2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细则废止 - 2024年4月施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