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 司总裁。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