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重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杰瑞股份杰瑞股份(SZ:002353)2025-12-11 18:32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交易经累计计算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日常交易与审批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8] - 公司采购原材料等由总裁或授权高管审批[9] -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等由总裁或授权高管决定[9] 其他规定 - 公司讨论交易事项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论证方案[9] - 公司对越权审批人员有权处分,责任人需赔偿损失[9]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10]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0]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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