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12月11日15:00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3] - 公司2025年11月25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提前15日以上公告[3]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70,920,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817%[8] - 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68,013,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018%[8] - 网络投票股东64人,代表股份2,906,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8%[8]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超99.5%,中小股东同意占比约89.7% - 90.0%,所有议案表决通过[12][15][19][22][25][28][32][35][39] - 提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律师认为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41][42]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