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600322) -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SH:600322)2025-12-11 19:00

股东提议 - 持股17.20%的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议增加议案[5]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会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3,629,540股,占比18.4163%[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4,835,612股,占比10.3858%[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同意122,542,537股,占比5.5283%,反对5,666,875股,占比4.4176%,弃权69,300股,占比0.0541%[8]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48,272,637股,占比89.3791%,反对666,875股,占比10.4925%,弃权69,300股,占比0.1284%[8] - 重大资产重组方式表决,同意122540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5270%,中小投资者同意48270937股,占比89.3760%[9] - 交易标的表决,同意1218949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235%,中小投资者同意47625037股,占比88.1801%[9] - 交易对方表决,同意1219392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541%,中小投资者同意47664337股,占比88.528%[9] - 交易价格表决,同意121896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244%,中小投资者同意47626237股,占比88.1823%[9] - 定价依据表决,同意121901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286%,中小投资者同意47631637股,占比88.1923%[11] - 过渡期间损益表决,同意1219012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284%,中小投资者同意47631337股,占比88.1917%[12] - 交割表决,同意12241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4277%,中小投资者同意48143537股,占比89.1401%[12] - 违约责任表决,同意121892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217%,中小投资者同意47622836股,占比88.1760%[12] - 决议有效期表决,同意121935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0547%,中小投资者同意47665137股,占比88.2543%[13] -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议案表决,同意12199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1042%,中小投资者同意47728637股,占比88.3719%[13] - 中小投资者对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议案同意47,657,437股,占88.2401%[14] - 股东对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议案同意121,969,537股,占95.0816%[14] - 中小投资者对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议案同意47,696,237股,占88.3119%[14] - 股东对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同意121,809,737股,占94.9570%[15] - 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同意47,523,537股,占87.9921%[15] - 股东对本次重组前12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同意121,956,936股,占95.0718%[15] - 中小投资者对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47,679,437股,占88.2808%[15] - 股东对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同意121,949,937股,占95.0663%[16] - 中小投资者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47,671,837股,占88.2667%[16] - 股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同意121,933,437股,占95.013%[17] - 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同意票数47673537,占比8.2699%[18]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同意121917616,占比5.0411%[18] - 由全资子公司津玺企管归集置资产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同意121923537,占比5.058%[18] - 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同意312140356,占比98.0139%[19] -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关联担保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同意121873437,占比95.0067%[19] - 中小投资者对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同意47684016,占比88.2893%[19] - 中小投资者对重大资产出售关联担保议案同意47603537,占比88.1403%[19] 决议结果 - 议案至议案19、议案21为股东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9] 合法性说明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1] -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规定,合法有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