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巴比食品巴比食品(SH:605338)2025-12-11 19:02

关联人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5][6]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6] - 过去12个月内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特定情形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9] 关联交易定价 - 定价原则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10] - 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准[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批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0]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8][21]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27]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26]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22]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2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8]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28] - 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8]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以下”不含本数[3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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