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603099) -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薪酬构成 - 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5] 薪酬确定 - 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内确定,副职为0.6 - 0.9倍[5] - 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最高不超过1.5[7] - 任期激励收入不超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6] 发放规则 - 绩效年薪按月预发放额度为基本年薪的50%[8] -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结束后延期支付,前两年各付30%,第三年付40%[8]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代扣代缴个税[8] - 不得在兼职企业领报酬[9] - 薪酬制度按规定向社会披露[16] - 违规给予处分处罚并追回所得[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