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0012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SZ:001267)2025-12-11 19:32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8]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特殊情况除外[8] - 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10] - 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不误导投资者[9]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期限内编制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公司需在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个月内披露季报[1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披露[21]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3个时点及时披露[22]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有审核权并承担责任[31] - 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有监督检查义务并承担责任[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承担直接责任[32]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8] - 公司应采取措施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39] 违规处理 - 因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9]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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