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00095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稿)
电投产融电投产融(SZ:000958)2025-12-11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9月7日首次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8341852亿元,股份总数为53.8341852亿股,均为普通股[8][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殊情况除外[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对特定违规董事等可请求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重大交易与审议 - 重大交易满足营业收入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净利润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等指标[32] - 重大交易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0]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9]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公司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1]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3]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11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