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0024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股东会表决要求 - 审议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 董事会与股东会流程 - 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6] 子公司担保规定 - 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提前5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16] - 子公司股东会召开日及时汇报表决结果,由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