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002407) - 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征集股东权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指符合本细则 规定的主体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提案权 等股东权利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一) 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二) 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三) 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公开征集: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 持有百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