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00225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步步高步步高(SZ:002251)2025-12-11 20:00

致: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 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 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