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SH:601636)2025-12-11 20: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独立董事3人[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提名与委员会设置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书面提名,独立董事按规定提名[5] - 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及风险、治理及人力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8][9] 董事会职责与决策权限 - 董事会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战略规划等[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 - 50%等情况董事会可审批[11]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12]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14]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日常交易中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计提减值准备等影响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7] - 董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等事项做专项说明并形成决议[18] 董事长与会议相关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不能履职时按顺序由副董事长或推举董事履职[20] - 年度、中期、季度董事会会议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第一和三季度结束后30日内召开[2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7][28] - 召开定期、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5日发书面通知,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交易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34]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审议履职情况[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和财务资助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1]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其他 - 公司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 - 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50]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