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SH:601636)2025-12-11 20: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减持计划规定 - 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6][8] 特殊情况转让限制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9]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满半年后每年转让不超25%[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短线交易违规收益归公司[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上市公司董高在申请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亲属持股信息[16]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7] - 现任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7]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会不执行短线交易收益收回规定,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13] - 董高转让股份违规,证监会有权责令购回等[35] - 董高转让股份违规,公司可罚款等[22] - 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公司免除职务并要求赔偿[22] 其他规定 - 董高任职期间买卖股票,买入前2日或卖出前15日提交告知函[15] - 董高股份变动1个交易日内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董高近亲属买卖股票1个交易日内填写备案表并报告[23] - 董高未及时报告亲属买卖情况,1个交易日内向董秘报告[23] - 董高买卖股票按实际交易日填备案表,买卖后1个交易日内16:00前送达公司[35] - 董高近亲属买卖股票按实际交易日填备案表,买卖后1个交易日内16:00前送达公司[39]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