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开立医疗开立医疗(SZ:300633)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 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