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 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