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总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本细 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 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