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新宙邦新宙邦(SZ:300037)2025-12-11 20:3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新 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