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新宙邦新宙邦(SZ:300037)2025-12-11 20:3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 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