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众生药业众生药业(SZ:002317)2025-12-11 20:3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 满足条件时,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分配流程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 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决策规则 - 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2]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或修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8] - 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情况[1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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