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督促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1] - 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16] - 关注董事会现金分红和股东回报规划[17]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表决方式多样,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8] 其他 - 履职时公司管理层及部门须配合[20]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0]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20] - 细则生效、执行、解释相关规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