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众生药业众生药业(SZ:002317)2025-12-11 20: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含)、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含)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4]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3]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除外情形[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9]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需审核8类文件,包括背景说明、主体资格证明等[18]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标准提交审议,特定增资可免审计评估[18]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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