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修订与适用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作绩效评价主要依据[1] 任职资格 - 需符合《公司法》和交易所规定,具备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担任[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7] - 有权参加会议、了解公司情况及聘请中介[10] 公司支持 - 董事等支持配合,及时回复问询并提供资料[13] - 公司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14] 信息管理 - 对外信息发布统一由董秘负责[14] 责任与问责 - 失职渎职担责,公司对违规人员问责[17][18]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2] - 解聘需理由充分,不得无故解聘[23] 人员配备与公告 - 聘任董秘同时聘证代,证代需有资格证[22] - 聘任和解聘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22] 履职替代 - 不能履职半月内授权证代,超半月指定人员[2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4] 离任交接 - 离任做好交接、审查和保密工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