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证券代码:0023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 除本制度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