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3007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经相关程序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3] - 确定并更新关联人名单,向深交所备案[8]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披露[18]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关联方需反担保[18]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19]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1] - 参与公开招标等部分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