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19]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0] - 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20]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24]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听取并反馈意见[24]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 履职涉及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九典制药(3007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