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3]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13]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13]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信息发布与报送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全文和摘要披露有不同要求[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湖南证监局[11]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关注信息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24] -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持股5%以上股东也在内[24]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等[27] 信息报告机制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给董事会秘书[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8]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0] - 各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指定专人在重大事项当天向董秘报告[32] - 信披报告人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信息,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后书面[33] 信息披露流程 - 董秘判断是否公告信息,需公告则报董事长,董事长敦促披露[33] - 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与深交所预约[34] - 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34] - 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34] - 董秘组织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组织披露[34] - 董秘组织编制临时报告,按规定审批后披露[35]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5]
九典制药(3007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