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600007) - 中国国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中国国贸中国国贸(SH:600007)2025-12-12 16:16

| 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 | 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 | | --- | --- | | 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 | 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 | | 补充。 | 补充。 | |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 |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 | | 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 | 门的要求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 | | 主持会议。 | 主持会议。 | |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 | |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 | 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 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 |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 |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 第八条 会议通知 | 第八条 会议通知 |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 | 召开董事会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