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情形需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8]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8] - 审议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9] 董事会审批事项 - 审批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单项投资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投资项目[10] - 审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办理保本委托理财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10]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13][14]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提案提出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8] 股东会通知与股权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股东会投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 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选票数为所持股票数乘以应选人数[29] 其他事项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需对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3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0]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4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56]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8]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60]
国电南瑞(600406) - 国电南瑞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