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600406) - 国电南瑞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以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和授权 第三条 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方案; (八)在总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 3%的 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