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在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范围内决定公司风险投资等事项[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由董事会审批[6] -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值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固定资产净值30%时,由董事会审批[6] - 董事会审议批准特定关联交易[6] -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单项投资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投资项目,董事会获股东会授权审批[8]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办理保本委托理财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董事会获股东会授权审批[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办理非保本委托理财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董事会获股东会授权审批[9] - 涉及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批[12] 董事长决策权限 - 单次购买、出售资产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且一年内不超30%的事项,董事长获董事会授权审批[10] - 处置固定资产净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固定资产净值5%的事项,董事长获董事会授权审批[1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7]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9] -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 - 每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特殊情况增加新议题需过半数董事同意[23] - 除另有规定,议案表决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得通过[27]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有效,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30] - 会议结束后不得要求添加或修改会议记录[31]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长监督实施[33]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规定[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国电南瑞(600406) - 国电南瑞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